抚顺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森林防火戒严期内,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批准,乡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和其他有林单位,可以在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火险区,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一切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携带的火种。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