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林单位要昼夜值班,

密切监视火情。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巡视、报告和扑救工作。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