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凡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能够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权明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技术,均可以进行贸易,不受地域、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