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有效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