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道路旅游客运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全省道路旅游客运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