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道路旅游客运投诉,并在投诉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投诉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