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五章 学生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录用新职工的单位应根据需要,优先从专业对口和相近的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