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二章 学校的开办与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办学单位应加强对职业学校的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编制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招生计划;安排或推荐毕业生就业;审核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和基本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项工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