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