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本市的地方性法规的部分规定。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