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实行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对建筑企业实行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从事建设工程业务的,可降低其资质等级或注销其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