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全部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后,按规定期限全额上交财政部门,实行专项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