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应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通过评估,确定基准地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的标底和拍卖的底价,应以基准地价为基础。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