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三十七条已修改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