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的防治第三十七条有效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区使用音响和发声设备应当控制音量,防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