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严禁将境外有害废物和垃圾运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处置。

进口可作为原料的固体废物必须委托持有环境风险评价证书的单位对所进口的废物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