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许可证限定的指标。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