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编制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县城建设为重点,带动乡镇建设,创建具有民族特色、环境优美、整洁卫生,市场繁荣的小城镇。自治县编制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