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游行、示威在行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可以临时改变其行进路线:(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堵塞的;(二)发生火灾事故的;(三)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四)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者意外事件的;(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