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除主管机关批准许可参加者外,其他人员不得加入;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阻挠和破坏。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