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其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由单位自行决定,但须向公安机关备案。单位设置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应向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