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私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