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本办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