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交易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进入市场的禽、畜及其产品或者制品,依法必须经卫生检疫的,必须经过卫生检疫机构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销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