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人才市场的运行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自主择业、自主用人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