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由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