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应当实行校务公开。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