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四条有效风景名胜区内军事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内部队的非军事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按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