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集贸市场建设实行多方投资、多家兴建、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土地、房屋、资金等形式投资兴建、扩建各类集贸市场。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