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二章 资产权属第八条有效集体资产所有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申请主管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