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