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已修改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1990年9月10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4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