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保障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