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蔬菜基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由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用于蔬菜基地的改造、开发建设和必要的管理费用等。财政、审计部门应严格监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和使用。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