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纳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