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效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不得使用违禁的抗生素类药物及有害激素等。食用动物饲养过程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合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