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章 规划第八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根据需要可以适时开展水土流失调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