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和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车主应当签订机动车维修合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如实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建立维修档案,车主有权查阅车辆维修档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