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乘车指示、行李寄存和托运、公共卫生等服务设施,给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