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人才应聘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人才应聘不受单位性质、个人身份、户籍和性别等方面的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