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第四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机构可以协助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查委员会承担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及承担人大常委会审查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