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属于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其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员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法罢免或撤销其职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