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