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七条已修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