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外商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应经常加强同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负责向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政策咨询和信息、推荐合作项目、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受理并协调处理外商投资的投诉。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