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进行收集处理,禁止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采用稀释手段排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