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九条有效各单位应当根据各自情况,主动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