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五章 看护职责第三十八条有效精神障碍者的监护人在履行看护职责时,可以请求具备监护资格的近亲属给予协助。精神障碍者的监护人在履行看护职责时,可以请求社区精神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障碍者就诊的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为其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精神障碍者的监护人在履行看护职责时,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居(村)民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帮助。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