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九条已修改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牟取个人利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