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代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代表三人以上组成一个代表小组,可以按照原选举单位或者地域就近编组,也可以按照系统和行业编组。代表应当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的一个代表小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小组活动。

代表小组应当建立活动制度,制定活动计划,选择活动主题和形式,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活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